(一)办公室。承担县委审计办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和离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审计重大举措、规划等重要问题研究。承担审计业务重要文稿审核有关工作,对重大审计成果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协调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联系特约审计员。组织协调实施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承担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内部网络信息系统相关工作。
(二)财政和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与县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工作。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县委工作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政法机关、群团组织、县政府部门(单位)、县级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县政府或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三)农业社保和企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以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审计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情况,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以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各类开发区投资绩效与管理情况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县政府投资、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五)经济责任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统筹组织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统筹组织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含金融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