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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盐边县司法局渔门司法所高标准推进“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

发布时间:2020-09-21 来源:盐边县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2061 号)的通知要求,盐边县司法局渔门司法所全力创建农村地域特点浓厚,基层群众找得到、信得过、离不开的枫桥式司法所,初见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创建实施有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会议4次,成立盐边县司法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全局资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牵头指导,相关业务股室全力配合,渔门司法所具体推进实施的创建组织保障机构,做到目标任务细化、统筹协调推进,责任压实到位。

二是控节点稳推进,打造一流服务阵地。渔门司法所结合一所一特色工作要求,定方向、明目标,5月初形成《盐边县司法局渔门司法所试点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实施方案》;通过抓紧推进实施,7月底已初具规模;8月中旬全所集中力量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形成创建自查报告;9月初,全所认真对照创建标准,规范形成渔门司法所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专档,在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外观形象等硬件改造,新打造法治文化背景墙3面,制作标牌展板3幅,在法治广场醒目处更新法治宣传栏1期,做到工作有有载体、有阵地、有效果。

     三是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中心保障大局。按照枫桥式司法所工作标准,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贯穿到司法所工作全过程,以创新推动“遵法评理会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农村基层治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共治五治融合,践行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总要求,突出司法所特殊时期职能发挥,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基层职能。今年以来,渔门司法所成功调处疑难矛盾纠纷8件,完成辖区10个村(社区)行政区划调整、村级建制改革后过渡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遵法评理会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现有人民调解员86人、遵法评理员105人;指导辖区调解组织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9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3件,预防矛盾纠纷14件。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人,安置帮教对象122人,未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按照一月一主题活动要求,重点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森林防灭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1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6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份,群众受教育面1.5万人次。大力推进一所六站点建设,司法所工作人员解答群众咨询110余人次;有效开展与盐边三才律师事务所、渔门法律服务所所所对接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解答群众咨询150余人次,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5次。

下一步,渔门司法所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设施完备的一流司法所,全面提升群众对司法所的认可度、满意率。

 

 

审核: 赵磊   责任编辑: 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