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起纠纷 “背靠背”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0-05-27 来源:盐边县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基层窗口和前沿阵地,也是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治理、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日,盐边县桐子林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结合当地民风民俗,采取“背靠背”调解工作方式,熟练运用法理讲解和心理疏导,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苗、彝、汉族学生的校园伤害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9年12月12日中午,盐边县中学校三名高三学生因打开水插队引发肢体冲突,从而导致苗族学生侯某躯干、右大腿及右足开水烫伤4%II,侯某在攀钢集团总医院住院治疗,治疗费共计34443.59元。
桐子林司法所获悉情况后迅速介入,积极了解原因和纠纷调解。在充分掌握情况后,桐子林司法所组织校方召开了纠纷案情分析会,根据相关法律对校方分析了该起冲突的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毛某违纪插队打开水引发冲突,在冲突中导致侯某被开水烫伤,应承担主要责任;侯某、黄某制止同学插队,采取方法不当,应承担次要责任;盐边县中学校履行了应有的安全教育,无责任及过错。由于该案件涉及苗族、彝族、汉族学生,民风民俗差异化使调解难度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就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讲解,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与学生家长多次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2020年5月18日,桐子林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进行调解,盐边县中学校本着人道主义及对学生的关爱,与侯某、黄某、毛某三方家长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其中,毛某承担22000元,侯某承担2443.59元,盐边县中学校资助10000元。
该案件调解完成后,为了促进民族团结,帮助学生放下心结积极准备高考,司法所分别对三名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了党的“三个离不开”民族政策、涉及矛盾纠纷方面政策法规,希望三名学生在即将高考之际,放下负担,和谐相处,遇事情讲道理,有矛盾找老师,沉着应对,努力备考,争取考入理想院校!
桐子林司法所成功化解这起校园伤害纠纷,离不开司法所工作人员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调解工作经验,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家长之间、家长和学校之间相处的关系等方面突破,因案制宜,结合民风民俗,巧妙运用“背靠背”工作法,从情理入手,融情于法,及时预防化解校园矛盾纠纷,为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营造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了校园的祥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