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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室(6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干部任免管理。负责全系统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会、双拥、民族宗教、妇联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信访维稳、纪检监察、纠风效能、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会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绿化、目标督查、计划生育、制度建设、年鉴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办公室工作和局直属事业单位文书档案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812-8653865

  

(二)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县级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工作。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实施评估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812-8653865

 

(三)基础教育股(政策法规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基础教育工作。承担对考生反教育考试有关规定的处罚。统筹和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参与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参与监督、检查中小学贯彻执行基础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承担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负责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评选表彰及省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学校人口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邪、反恐、法制安全知识、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儿童纲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环保教育、科技创新工作。

负责本部门想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教育体育改革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治体、依法治校工作。负责政务、校务公开。规划管理规范民办教育,负责民办教育审批。指导教育社会组织的相关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上正确使用汉语言文字。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

  联系电话:0812-8657695

 

(四)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学校国防军训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县体育竞赛训练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竞赛工作,指导青少年体育训练和业余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竞赛计划。指导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和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幼儿体育基地建设。规划、协调体育竞训基地布局建设和命名申报等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合作与交流。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

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和经营活动政策,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发管理体育市场,培育发展体育产业。指导监督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等。依法管理全县经营性的高危体育项目。监督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统计。负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点监管工作。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开展体育教育、健康教育、禁毒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学生的体育艺术类活动。指导学校开展艺术课程教学改革实验。指导学校体育、艺术师资及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

  联系电话: 0812-8653865

 

(五)计划基建财务股

参与拟订全系统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系统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财务预决算、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审定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投资计划,监督、指导基建项目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校舍(场馆)安全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校舍(场馆)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承担全县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收费标准,监督管理全县教育和体育收费。指导国(境)外教育和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承担内部审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六)安全与后勤保障股

  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学校(场馆)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演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查、整治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组织协调应急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处理,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指导全县学校后勤保障服务改革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牵头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指导建设农村学校后勤生活基地、城镇学校劳动实践场所。指导学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学校参加校方责任险。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管理、落实、指导和监督各学校资助工作。拟定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统筹省、市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收集处理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承担学生资助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12-8653865

 

二、事业股室(3个)

(一)盐边县教育考试中心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组织本区普通高校招生、普通中专招生、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体检、统一考试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检测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协助市招办完成中专考试的阅卷工作。协助市招办完成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和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和招生、考试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规定和办法。组织每年两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建档、考籍、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和发放高考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专业证、单科合格证,公布每次考试计划和成绩。组织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组织高考、成考、中考、自学考试的各种信息的计算机课采集工作。参与县招委调查本县招生工作中及各类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对接市招办全部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12-8653325

 

(二)盐边县教师发展交流中心

  统筹、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才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负责机关及中小学(幼儿园)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教师(教练员)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师(教练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聘及相关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县教育系统模范、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的推荐评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教练招聘、中小学校长聘用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含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教师、体育教练员及教育体育系统干部继续教育和学历提升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教练员)队伍学历达标、提升的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培训基地学校和专家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练员、教研员、信息技术及管理干部等培训工作。完成国家、省级下达的各项教育培训计划任务。实施好教育对口帮扶(支教)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知识分子和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特级教师、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各类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方面的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教育系统来攀外籍教师、专家的有关管理工作。

   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以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并具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管理、研究、服务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能。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继续教育工作;为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帮助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研修,了解掌握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参与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教师全员培训的分类计划,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查登记、考核和认定工作。对接市教师培训中心全部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12-8653865

  

(三)盐边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把握全县教育教学动态,了解学校各学科的教学情况,落实新课改方案;负责教材教法的研究、中小学教学管理和教学指导工作;实施科学评价;负责全县教育科研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培养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各项改革和实验工作,指导学校加强管理,提高质量;负责教师业务素质和学校教学工作的考核评价;做好毕业考试的阅卷分析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实施评估监测工作。对接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全部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12-865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