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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由盐边县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学府豪庭项目现已竣工。该项目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退还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44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从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4年4月27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退款。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

      投诉电话:0812-8657658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