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盐边县新九镇安宁村三堆子商住房项目电梯外立面变更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盐边县新九镇安宁村三堆子商住房项目
电梯外立面变更公示
我局收到《关于盐边县新九镇安宁村三堆子商住房项目电梯立面的变更申请》。因原电梯外立面设计为玻璃幕墙装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文的规定,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为保证项目使用安全,将方案中电梯外立面的玻璃幕墙变更为与建筑主体一致的真石漆。经核实,现将设计变更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将原设计1#、2#楼电梯外立面玻璃幕墙材质变更为与建筑主体协调一致的米黄色、咖啡色真石漆。
二、公示地点: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施工现场、盐边县人民政府网。
三、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4日(7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渠道:在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请通过电话或书面邮寄方式向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以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方式进行,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5室
联 系 人:王 敏
邮 编:617100;联系电话:0812—3968828
特此公示。
附件:1.1#楼、2#楼电梯调整前效果图
2.1#楼、2#楼电梯调整后效果图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
1#楼、2#楼电梯调整前效果图
附件2
1#楼、2#楼电梯调整后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