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公安局 积极探索“河长+警长”工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07-15 来源:盐边县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公安局
积极探索“河长+警长”工作新模式
近年来,盐边县公安局立足公安职责,上下联动,采取“打、防、管、联、控”多种形式开展“河长+警长”工作,对每条河流分别设立了县、乡镇河道警长,加强了盐边河道执法监督力量,为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从严落实河长制、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一、严厉“打”。始终保持针对河湖资源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三年来,共侦办非法采矿(砂)案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名,移送起诉26人。通过“河长+警长”制的推行实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性质,有效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起了突出作用,进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积极“防”。立足公安职责,利用公安“一标三实”“六进六边”“一村一辅”等资源动态了解河湖及周边社会治安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巡河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利用公安基础工作,大力宣传,引导老百姓养成保护河湖资源就是为子孙后代造福的思想意识。发动群众自觉保护河湖资源,让河湖资源保护从老百姓被动管变成主动管,让广大老百姓成为保护河湖资源的志愿者。
三、常态“管”。通过网上巡查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河湖资源犯罪的线索及舆情,及时掌握犯罪线索,及时舆论引导。通过发展何湖周边治安耳目、特情,常态掌握河湖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针对性开展工作。今年以来盐边县公安局通过治安耳目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四、主动“联”。为有效打击涉河湖资源犯罪,主动与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建立“刑事衔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从案件源头跟进侦办,确保打击不漏一案,不漏一人。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执法7次,与水利局开展联合执法11次。
五、严密“控”。为河湖资源得到长效发展,在警长常规实地巡的同时,建立涉河湖资源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台账,实时管控人员情况,引导其依法创业、就业,自觉摒弃尝“河鲜、湖鲜”的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