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公安局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4 来源:盐边县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公安局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为预防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盐边县公安局依托“执法服务站+窗口阵地”,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酒驾、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努力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意识。9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布提示信息8余条,曝光典型违法行为2起。
一、依托媒体平台开展“全覆盖”宣传。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利用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配合。主动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有力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利用微信、微博适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特别是恶劣天气条件下,及时发布预警提示,织密交通安全防范网,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二、依托客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站点,通过面对面讲授交通安全课,通报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教训,提醒驾驶员吸取交通事故教训,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与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员联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客货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积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坚决消除客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筑牢客运交通安全基础,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三、依托业务窗口开展“近距离”宣传。依托交通服务窗口、事故处理窗口,向前来办事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及时告知违法行为人及事故当事人其行为的违法之处、严重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增强交通违法人及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依托执法服务站开展“点对点”宣传。依托执法服务站卡点,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提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酒驾、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路面执勤民警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在对当事人做出处罚的同时,及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解读通俗易懂,达到“处罚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的良好社会效果。
五、依托乡村村民会开展“零距离”宣传。充分利用农村村民会活动群众聚集的时机,发放宣传资料、摆放事故展板,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示群众不乘坐带病车、报废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在乡镇市场等人流量密集处,以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劝导广大农民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