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财政局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0-08-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729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自《条例》公布后,盐边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实施,规范我县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我局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召开职工会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一是明确预算收支范围。二是强化预算公开要求。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四是明确预算草案编制时间。五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六是规范财政专户。此外,还对《条例》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关事项、超收和短收的处理、加强财政和审计监督、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范围等作出的规定进行了认真详实的学习理解。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后,全局职工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法》及《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将《条例》落实到财政财务管理的各相关领域和各环节,并要求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抓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学习。要以条例的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律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修订原则和具体规定。二是着力抓好条例的实施。条例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法律责任等均作出明确规定,是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具体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要严格执行的制度。三是着力抓好财政改革。要结合贯彻落实条例,继续深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不断推动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确保公共财政资金节用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