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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现场审判 以案释法 警钟长鸣

渔门镇联合县人民法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现场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盐边县渔门镇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深入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森林草原火灾有关犯罪活动,教育警示广大干部群众遵法守法,最大限度降低人为森林火灾发生,915日,渔门镇人民政府联合盐边县人民法院在渔门镇犀牛村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反面警示教育大会,县法院绿色生态巡回法庭现场公开审理了一起犀牛村本地村民引发的失火案件渔门政府干部职工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民小组长、巡山员、村民代表及驻镇的学校、医院、供电所、派出所、司法所、法庭、金融机构等代表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警示大会,参会人员集体观看学习了盐边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警示教育片《防火于未燃》,现场发放了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应知应会宣传单,宣传了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常识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案件审理中,公诉机关指控:202058日,被告人胡某某违反《盐边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在自家地里焚烧枯枝杂草,火势失控导致烧山,过火面积达到620.47亩。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某的行为构成火罪依法予惩处。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胡某某犯火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随后公安机关立即将胡某某带上警车,押赴盐边县看守所收监执行。

 

    本次警示教育通过现场庭审方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对参与旁听干部群众进行了深刻的法治和警示教育,提升了干部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人为引发森林火灾违法必究、法不容情,干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