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温泉彝族乡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温泉司法所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着力从党建引领、互联网平台推进、“法治化”建设为抓手,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成效显著,顺利通过了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交叉验收组验收,并获得了“枫桥式司法所”省级荣誉称号。
(一)党建引领营造基层建设“软环境”。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狠抓党建与业务融合,坚持“党建引领、规范运行、创新服务”的工作思路,构建起党委命题、支部破题、党员答题、群众评卷的“支部+党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二是坚持支部每月议事制度。通过北部片区司法所集中学习、集中研究等形式,始终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司法所建设工作全过程中,建立健全支部每月议事制度。三是抓实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集中、个人、网络等多种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积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不断拓展党建工作新阵地。
(二)互联网平台推进基层司法所工作“信息化”。一是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借助网络推进边远山区的网络普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业务。软硬件的结合,融入智慧便民元素,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互联网+监管。强化“互联网+”运用,通过与当地公安深度协作,被授权使用公安人像识别系统和公安“四川E治采”小程序,有效利用人像识别系统、雪亮工程、社区矫正对象打卡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全方位监管。三是互联网+多元化安置帮教。深入运用“1+2”模式,整合起“一村一网格员”力量,对安置帮教对象从信息核查、接收、帮扶实现了全流程跟踪,科学实施教育感化帮扶,通过与部门有机协作,构建起蛛网式的帮教网络,实现了安置帮教对象的信息核查率、信息录入率、安置帮教率、协作帮扶率达到四个100%。
(三)因地制宜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法治化”。一是坚持选贤任能,建强调解队伍。抓住全县村(社区)尊法评理会提档升级契机,对标“热爱调解工作、群众基础好、有德行、有声望、有爱心”的标准,选拔充实人民调解和尊法评理队伍。二是创新民族地区尊法评理工作机制。建立“支部+家族+乡贤+尊法评理会”的工作模式,采取党委领导、多方协同、法治保障的方式,确保尊法评理会在“法律优先,尊重民族风俗”的原则下运行,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