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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盐边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盐边县行政审批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更正公告

 

根据采购工作需要,现对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盐边县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5104222020000313(盐政采〔2020〕16号)〕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下列内容作出更正:

1、将“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修改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提供: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财务报告书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除提供法人的2018年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外还需另附该分支机构2018年或2019年度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②也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

2、将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中“备注”相关内容修改为:1.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可以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外,其它任何行业不得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2. 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3将“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9月7日9:30-10:00(北京时间);将“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更正为:2020年 9月7日10:00(北京时间)。

更正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特此公告。

 

           盐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