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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0-02-10 来源:ybxjtj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县教育和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做好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现场处置和各项应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攀枝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盐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储备工作。及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趋势,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 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督促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机构落实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各学校在属地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组织实施本校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学校负责做好本校学生、教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

  1.4.3 依法规范、积极应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体系,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技术方案,对疫情加强监测、预警、评估,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1.4.4 联防联控、科学处置。各学校要与属地乡(镇)政府、社区(村)通力合作,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采取科学防控措施。

  

1.4. 5 加强宣教、师生参与。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广泛参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广大群众防控意识水平。

  

2 .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成立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宣传舆情、后勤保障、体育场馆与活动监管、综合工作、监督检查6个工作组。

  

组  长:沙万东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范义辉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李平阳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胡正海  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彦霖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2.2 各工作组职责

  

2.2.1疫情防控组

  

组  长:  陈彦霖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臣   体卫艺股股长

  

张国军   基础教育股股长

  

尹富洪   政策法规室主任

  

蒋成军   安办主任

  

成  员: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统一组织实施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协调指导各学校开展群防工作;收集整理报告防控工作信息;负责落实学校、单位人员排查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中小学校开学、放假申报等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宣传舆情组

  

组  长:  范义辉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  荣   办公室副主任

  

周晓辉   电教技装室主任

  

成  员: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职  责:负责舆情应对和防控疫情监测工作;做好职员工、学生健康宣传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按照规定流程及相关要求公布教育和体育防控相关信息;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3后勤保障组

  

组  长:  陈彦霖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秋军  后勤产业股股长

  

曾柏霖  计财股工作人员

  

成  员: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组织对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统计及调度;落实应急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筹集防控应急处理所需资金;做好应急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环境卫生消杀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4体育场馆、活动监管组

  

组  长:  陈彦霖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莫柔杰   体卫艺股工作人员

  

成  员: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

  

职  责:负责县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体育场馆设施的监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体育活动开展的防控工作;收集整理报告体育场馆及活动的防控工作信息;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综合工作组

  

组  长: 李平阳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唐  燕  办公室主任

  

蒋成军  安办主任

  

尹富洪  政策法规室主任

  

张国军  基础教育股股长

  

简光芳  幼教中心主任

  成  员: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职  责:负责协调各学校落实重点防控相关工作;推动完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重大事项;负责收集整理教育和体育系统防控工作信息及编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防控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6监督检查组

  

组  长:胡正海   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张武军   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张晓琴   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对全县各学校、机关各股室履行职责情况督促检查和监察工作;将各单位开展防控工作情况纳入督导评估;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工作体系与措施

  

3.1工作机构

  

各学校比照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2工作内容

  

3.2.1值班值守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疫情发生期间的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3.2.2完善防控应急预案

  各学校要梳理和完善开学前及开学后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尤其是师生和教职员工的晨检、午检和缺勤追踪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2.3健康宣传教育

  

面向每位师生(职工)和家长,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职工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

  

3.2.4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各学校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在卫生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控相应的物资、器材、经费等保障和技术、知识储备,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和电子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3.2.5环境卫生整治

  

各学校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及开学后,要在卫生健康专业部门的指导下,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持续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工作)环境。

  

3.2.6 “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疫情期间,各学校均要建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群,启动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报告人: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同时,确定并固定1名规定报告人。

  

报告程序:规定报告经责任报告人审定后,每天在规定时间,向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微信(QQ)报告当日学校情况。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和未经责任报告人审定报告。

  

报告内容:截至…年…月…日…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例、疑似病例…例,其中学生身份…例,职工身份…例。报告人:…学校…。报告审查责任人:…。 

  

3.2.7校园(工作场所)管控

  

疫情期间,学校复学前关闭校园。所有本校学生在正式通知开学报名之前,不得提前进入校园;除本校值班干部以外,本校其他教职工非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教职工须接受体温检测方能进校;在校园关闭期间任何人不得进入校园健身。

  

3.2.8寒假及延期开学期间的疫情监测及处置

  

3.2.8.1各学校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摸清并掌握寒假及延期开学期间学生、职工在攀、离攀情况,每天开展面向全体学生、职工的疫情监测统计并备案。实施学生与职工、在攀与离攀、在职职工与离退休职工分类监测与统计。

  

3.2.8.2在攀的学生、职工:按县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保持良好的卫生与健康习惯,尽量减少外出,做好自我防护。

  

3.2.8.3离攀的学生、职工:在学校开学前(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必须进行连续14天的居家观察,居家观察期间,要进行自我的健康状况检测,每天做2次。尽量减少与他人的密切接触,避免外出活动,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如果出现了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就诊并报告。离攀且居住在疫区的学生、职工,必须在疫区居住地居家观察,得到单位批准后方能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返攀。离攀的学生、职工返攀时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回攀后既要向所在单位(学校),也要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3.2.9 学校复学后的疫情监测及处置

  

3.2.9.1分年级、分班级进行每日晨检、午检、晚检工作(住校学生增加晚检),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2.9.2发现疑似病例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通知并协助家长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协助卫健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健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与患病学生家长、职工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按照属地政府和卫健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治疗和康复情况;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告。

  

3.2.9.3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卫健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县教育和体育局并经县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3.2.10延期开学期间的学生学习指导工作

  

3.2.10.1启动各学校延期开学期间的学生学习指导工作应急响应。各学校可通过短信、QQ群、微信群等信息技术与平台,召开教师在线动员会,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学习宣传工作,安排部署具体学习事宜。

  3.2.10.2通过在线集体备课,及时确定延期开学期间的学生学习内容。各学校要以备课组长为核心开展在线集体备课,认真研讨,精心选择学习内容,合理安排学习进度。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学生在家分散自学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作出科学、合理、适当的复习内容要求,增强复习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灵活性。

  

   3.2.10.3创新在线教学指导方式,提高学生在家分散复习效率。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教学方式,在线落实讲、记、练、评等重要的教学环节与流程,努力保障学生在家分散复习质量与效率,确保疫情结束后教学进度不受影响。通过“1+X”(一个教师加上一个或多个学生,或一个教师加上一个或多个学习小组)等各种灵活方式,及时开展并落实在线评讲和答疑。

  3.2.10.4加强家校合作,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各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学生沟通,要求他们基本按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在家分散学习和生活。各学校要督促各班级认真、科学制定延期开学期间学习课表,从早自习到上下午课程、晚自习每节课都要定时间、定科目、定内容、定在线值班教师,确保学生按科学规律的作息时间开展学习、生活和身体保健,做到抗击疫情和开展学习两不误。

  

4.督查问责

  

4.1 督查督办 

  

对各学校落实中央、省、市、县和县教育和体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疫情防控、舆论引导、物资保障、维护稳定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4.2 追责问责

  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渎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学校)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5.附则

  

5.1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