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县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8-08 来源:盐边县融媒体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5日-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小平带队赴盐边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动解决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问题短板,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杨镇华陪同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文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人选陈忠荣,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冰华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格萨拉彝族乡、温泉彝族乡、永兴镇、惠民镇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检查《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并对民族政策宣讲、条例内容解读、民族文化传承、人才培养、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规划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检查组指出
要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普及,不折不扣落实《条例》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护、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汇聚强大合力。
检查组强调
要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加快培育壮大优质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带动农文旅融合发展,立足自身优势,以民俗文化、自然景观为重要载体,注重资源整合、配套打造、文化赋能,不断提升康养旅游发展质效,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