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
发布时间:2023-03-02 来源: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施行,为推动《办法》落地落实,有效规范药品网络行为,切实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保障我县药品网络销售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春雷行动2023”,2月21日,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进行了约谈。
会议集中学习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办法》中平台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将国家、省、市对药品网络销售的工作要求传达给第三方平台。同时,针对目前美团平台(盐边站点)药品网络销售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平台进行全面自查。
会议强调,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把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药品网络销售质量安全,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网络交易服务持续合规。二要严格资质审核,严把入驻关。认真核对入驻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凭证等信息,务必做到全面、准确、完整、细致,必要时要向发证部门咨询核实,将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条件的企业“拒之门外”。三要加大动态监测,及时处置报告违规行为。要不断加强监测力量,创新监测方式,加强对平台内药品网络交易信息的监测频次和力度,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应当立即采取停止网络交易服务等措施,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入驻企业,将相关线索及时报告药品监管部门,并协助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协同做好违法违规调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