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新隆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销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尾矿库闭库销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应急〔2021〕14号)要求,攀枝花市新隆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已完成回采销库,销库工程已通过专家验收,并经县级部门现场复核。按照尾矿库销库销号有关规定,现对攀枝花市新隆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进行销号公告,该尾矿库已不属于安全生产设施,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
特此公告。
盐边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