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比选编号: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比
选
文
件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2
第二部分 比选人须知..................................................................................................................4
一、总则 .....................................................................................................................4
合格比选人的条件........................................................................................................4
二、比选文件...............................................................................................................4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5
四、付款方式 ...............................................................................................................5
第三部分 比选方法.......................................................................................................................6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比选公告
为科学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2024年版)》《2024年攀枝花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有关要求,我局拟将县级食用农产品120批次,食品180批次检验任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比选项目名称
盐边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服务内容:盐边县食品安全县级食用农产品120批次,食品180批次,数量分配及检测项目见附件(注:根据抽样情况,可对抽样品种和数量进行调整)。
四、竞标方式:比选
五、比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法人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二)资质要求:申请单位必须取得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相应参数检测资质加标注线。
(三)申请单位必须能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抽样检验数据,使用移动终端抽样和出具电子检验报告。
(三)报价:最高限价29.98万元,高于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内能力验证材料和与省局、各地市州合作经历。
(五)资格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资料
2024年4月16日18:00前,按上述要求准备比选资料,比选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加盖密封章并将比选资料密封和加盖印章后寄送至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将不再接收。
七、比选文件获取:
报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118140171@qq.com。
八、联系人:王成林
联系电话:0812-8653303
手机:18089585141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第二部分 比选人须知
一、总则
合格比选人的条件
1.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比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比选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比选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文件
1.比选人提交的比选文件均使用中文。
2.比选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比选人公章。
4.比选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4.1比选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比选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
商务部分指比选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比选和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比选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比选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4.2比选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比选人必须保证比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比选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
4.2.1商务部分:
4.2.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比选人公章);
4.2.1.2按照比选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比选人公章);
4.2.1.3近期同类型产品类似业绩(复印件须加盖比选人公章,应有客户联系方式);
4.2.1.4比选人企业简况;
4.2.1.5比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4.2.2技术部分:
能够完成盐边县食品安全县级食用农产品120批次,食品180批次的食品类别抽样及开展相应检验项目的证明。
4.3比选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比选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比选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比选人承担。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4比选报价
所有比选报价均为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4.5签订合同
4.5.1.中选通知
4.5.1.1中选人确定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供应商放弃中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5.1.2对未中选的比选人不做未中选原因的解释。
4.5.1.3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5.2签订合同
4.5.2.1中选人应在接到中选通知书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选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4.5.2.2中选人一旦中选,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选人中选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法处理。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比选人须将比选文件及比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邮寄至攀枝花市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寄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99号
收件人:王成林 联系电话:18089585141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中选人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三部分 比选方法
比选程序:比选委员会首先对比选人标书中的合格比选人资质进行审查,不符合的比选人直接淘汰;再依次对比选人标书的格式、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比选方案要求进行审查;最后依据比选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优惠条件等对比选人及比选货物进行综合评分,分值最高的比选人中选。
评定内容及标准 |
满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分值) 比选委员会共同认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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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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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比选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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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部分(分值)(比选委员会共同认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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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抽检实施方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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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必须能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抽样检验数据,使用移动终端抽样和出具电子检验报告。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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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部分(分值)(比选委员会共同认定)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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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申请单位必须取得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鲜章),相应参数检测资质加标注线。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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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检测设备及抽样检测人员情况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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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绩部分(分值)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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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近三年内能力验证材料和与省局、各地市州合作证明材料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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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三年参加省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盲样考核结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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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价格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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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2024年食品抽检项目任务计划表.xlsx盐边县2024年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任务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