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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边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4-0025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8-31
  • 发布日期:2021-08-31
  • 文  号:盐边府函〔2021〕189号
  • 有 效 性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盐边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县政府第18132 次常务会、县委第14171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盐边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盐边县人民政府 

2021830

 

附件

盐边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表一:盐边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补偿标准(元/亩)

备注

1

大春

2500

以水稻为主

2

小春

2000

以小麦为主,含玉米、花生、高粱、苦荞、土豆、红苕等

3

大棚早市蔬菜

6600

搭建的大棚高度达2米以上。竹木架4/㎡,钢架12/㎡,塑钢7/㎡,其他2/㎡。

4

其他蔬菜

4500

苦瓜、丝瓜、哈密瓜、西红柿、茄子、海椒、冬瓜、西瓜、藕、山药、食用芦荟、生姜、魔芋、珍珠瓜、三月瓜、豇豆、黄瓜、四季豆、豌豆、早玉米、蒜薹、香芋、香椿、地膜土豆、胡豆、鱼腥草、油菜、牛皮菜、白菜、萝卜、青菜、生菜、芹菜、香菜、韭菜、拱菜等,未列入蔬菜补偿标准参照产值相当的蔬菜标准执行。

5

甘蔗

2000

糖蔗

4500

果蔗

6

烤烟

3000

 

7

饲料类作物

1500

黄竹草、黑墨草、紫花苜蓿等饲料作物

8

药材类作物

5000

何首乌、贝母等,未列入药材补偿标准参照产值相当的药材标准执行

9

鱼塘

6600

有堡坎的另计,没有堡坎的含土坎

说明:1.浆砌鱼塘按蓄水面积(无堡坎的含塘埂)进行补偿;鱼塘堡坎按实测另行补偿。

2.凡套种、混种粮食作物或成片经济林木的,其青苗补偿只补偿一种,以主要种植农作物为准。

 

表二:盐边县房屋重置价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备注

1

钢结构、钢混结构、框架结构

1200

承重结构为型钢或是钢筋混凝土框架

2

砖混结构

920

承重结构为砖墙钢筋混凝土

3

砖木结构

650

含空心砖房屋

4

土木、木结构

460

 

说明:1.房屋面积以建筑面积为准,房屋层高以平墙为准。

2.砖房层高在 2.8 米(含 2.8 米)以上,土墙层高在 2.5 米(含 2.5 米)以上,必须四面墙体完整。

3.楼房的外楼梯面积按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其补偿按该类房屋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4.房屋未封闭的外阳台面积按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封闭的外阳台和内阳台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

5.加层部分:木楼板、竹楼板、水泥预制板、水泥现浇板,楼层层高在 2 ( 2 )以上按该类房屋面积的全面积计算;其楼层层高在 1.5—2 ( 1.5 )以上按该类房屋面积的 2/3 计算;其楼层层高在 1—1.5 ( 1 )以上按该类房屋面积的1/2 计算;其楼层层高在 1 米以下按该类房屋面积的 1/3 计算;无楼板的不得计算加层面积;其加层部分补偿标准按实际结构进行补偿。

6.搬迁户确需租房过渡的,其租房过渡费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支付。租房过渡期超过一年的,租房过渡费加倍支付。已落实好安置房屋或提供有过渡房的,不再支付租房过渡费。

7.搬迁户的搬家费每人5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含过渡搬迁费和临时搬迁费)

8.搬迁户室内水、电、通信等配套费每户 2500 元一次性支付。

9.违法违规修建的建(构)筑物及自《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构)筑物和改、扩建现有建(构)筑物、设施等不予补偿。

 

 

表三:盐边县房屋装修补偿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1

地面装修

实木地板、花岗石地板

平方米

100

 

水磨石地板

平方米

90

 

地板砖、强化木地板

平方米

80

 

2

墙面装修

墙砖

平方米

80

 

乳胶漆、仿瓷、墙纸

平方米

40

 

石灰、水泥砂浆等材料

平方米

20

 

3

门窗防盗栏

窗套、门套

180

 

防盗栏

平方米

80

 

4

其他装修

花岗石、瓷砖洗漱台及灶台等

平方米

300

不可移动拆装的

衣柜、壁柜、酒柜、装饰柜等

平方米

200

不可移动拆装的

5

吊顶

造型吊顶

平方米

80

不可移动拆装的

矿棉板、石膏板吊顶

平方米

40

不可移动拆装的

 

 

 

 


表四:盐边县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

标准(元)

备注

1

围墙

乱石垒、土围墙

立方米

90

 

砖、石围墙

立方米

300

 

2

院(晒)坝

三合土

平方米

34

 

砖、石、水泥砂浆

平方米

50

 

土坝

平方米

23

 

石板坝

平方米

30

 

3

堡坎

石堡坎

立方米

90

 

立方米

240

 

立方米

180

 

其他

立方米

50

 

4

水缸

 

166

 

5

地窖

 

260

 

6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20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82

 

条石粪池

立方米

89

 

7

水窖

土水窖

立方米

20

 

三合土水窖

立方米

75

 

条石及砼水窖

立方米

110

 

8

水池

砣石、条石池

立方米

85

 

石砌、砖砌、混凝土池

立方米

168

 

造型水池

立方米

150

 

9

水井

土水井

260

 

条石水井

820

 

压水井(含机械取水)

1500

 

机井(含抗旱井)

1600

 

10

土灶

300

 

红砖砌灶

350

 

瓷砖灶、水泥灶

530

 

节能灶(含设施)

1200

 

11

坟墓

普通土堆坟

2000

 

砖、石、水泥修砌

4000

 

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的墓碑

5000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

标准(元)

备注

12

水管

钢管、PVC

管径20mm

12

 

钢管、PVC

管径<20mm

9

 

胶管

管径20mm

5

 

胶管

管径<20mm

3

 

13

沼气池

 

5000

含设施

14

粮仓

 

800

 

15

排灌沟渠

衬砌

净断面≤0.1

48

 

0.1净断面≤1.0

48--192

直径内插

净断面≥1.0

192

净断面每增加1.0㎡增加120

未衬砌

净断面≤0.1

4

 

0.1净断面≤1.0

4--36

直径内插

净断面≥1.0

36

净断面每增加1.0㎡增加36

16

烤烟房

2.7米乘以2.7米及以下

4400

含内部设施

 

3米乘以3

5000

3.3米乘以3.3米及以上

5600

17

围墙大门

铁大门

平方米

300

 

木大门

平方米

180

 

18

水塔

 

立方米

600

 

19

板房

 

平方米

350

 

20

金属架棚

琉璃瓦

四周封闭

平方米

 

130

 

四周未封闭

120

 

铁皮瓦、玻纤瓦、石棉瓦

四周封闭

100

 

四周未封闭

90

 

21

简易棚

 

平方米

60

 

22

公路或机耕道(宽度3米以上)

水泥路面

平方米

75

 

砂、石路面

65

 

土路面

30

 

23

太阳能

 

1200

含设施

24

水泥管

≤300mm

70

 

300mm

80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

标准(元)

备注

25

水泥梯步

 

平方米

70

屋外

26

电杆

5米杆

220

 

7米杆

280

 

9米杆

420

 

木电杆(5米以上)

100

 

27

电线

照明线

.

10

仅限住户自行架设(室外)

动力线

.

15

仅限住户自行架设(室外)

28

砖、石、混凝土柜

 

300

 

29

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

竹架等

3000

含设施

钢架、塑钢

10000

含设施

30

卫星接收器

 

550

含设施

31

洗衣台

 

150

 

32

花台

砖砌、浆石砌

平方米

40

 

33

畜圈

砖砌、石砌

平方米

80

 

木质

平方米

60

 

34

闸阀

塘库放水用

300

 

35

滴管设施

 

800

 

说明:未列入的附属设施参照以上相近标准执行。

 

表五:盐边县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名称

生长期

说明

1

桃子、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火龙果、锦橙、血橙、脐橙、夏橙、椪柑、香柚、柑橘等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

14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230

实生苗

定植3年内

19

嫁接苗

定植3年以上

37

2

荔枝、桂圆、枇杷、板栗、樱桃、芒果、核桃、释迦、坚果、花椒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

18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300

定植未挂果

定植3年以上

37

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3年内

19

3

葡萄

盛果

胸径在5厘米以上

210

初果

胸径在2─ 5厘米(2厘米)

110

嫁接苗

胸径在1─2厘米(1厘米)

30

实生苗

胸径在1厘米以下

13

4

()

挂果

 

100

 

7

5

桑树(紫胶树)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8

产叶桑

 

21

7

红心果

盛果

 

48

初挂果

 

24

8

木瓜

盛挂果

 

84

初挂果

 

48

9

剑麻

 

 

4

10

竹林

25根以上

 

330

10─25

 

170

10根及以下

 

90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名称

生长期

说明

11

攀枝花树、桉树、黄桷树、银杏、桂花、棕树、松、杉、柏、红椿等

幼树

干胸径2厘米以下

10

小树

干胸径2─5厘米

190

中树

干胸径5─16厘米

410

大树

干胸径16厘米以上

640

12

其他杂树

幼树

离地高度0.5─1

7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主干胸径5厘米以下

74

中树

离地面高度2米以上,主干胸径5─16厘米

250

大树

离地面高度3米以上,主干胸径16厘米以上

460

说明:房前屋后、庭院内、田埂、地坎、田地内单株及未达到常规种植密度的经济林木按零星经济林木标准补偿;未列经济林木的参照以上相近标准执行。

 

 

 

 

 

 

 

 

表六:盐边县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名称

生长期

说明

1

桃子、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火龙果、锦橙、血橙、脐橙、夏橙、椪柑、香柚、柑橘等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

690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9000

嫁接苗

定植3年以上

4000

实生苗

定植3年内

2900

2

荔枝、桂圆、枇杷、板栗、樱桃、芒果、核桃、释迦、坚果、花椒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

870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10400

嫁接苗

定植3年以上

4600

实生苗

定植3年内

3000

3

葡萄

盛果

胸径在5厘米以上

8500

初果

胸径在2─5厘米(2厘米)

7000

嫁接苗

胸径在1─2厘米(1厘米)

3900

实生苗

胸径在1厘米以下

2900

4

香(芭)蕉

挂果

 

4500

 

1800

5

桑树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800

产叶桑

 

3600

6

竹林

 

 

3500

7

攀枝花、桉树、黄桷树、银杏、桂花、棕树、松、杉、柏、红椿等

幼树

干胸径2厘米以下

1500

小树

干胸径2─5厘米

2000

中树

干胸径5─16厘米

2500

大树

干胸径16厘米以上

3000

8

其他杂树

幼树

离地高度0.5─1

120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主干胸径5厘米以下

1700

中树

离地面高度2米以上,主干胸径5─16厘米

2200

大树

离地面高度3米以上,主干胸径16厘米以上

2700

说明:1.未列经济林木的参照以上相近标准执行。

2.各类苗圃均按面积计算,并按同类作物的盛挂果补偿标准补偿。

3.成片且达到常规种植密度的经济林木按面积标准补偿。

《盐边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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