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鳡鱼彝族乡财政所关于印发2016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鳡鱼彝族乡财政所关于印发2016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鳡鱼彝族乡党政办:
根据我乡第二届第六次会议批准的我乡2016年部门预算的审议情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将你单位2016年预算批复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按照乡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部门预算内容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有关预算调整的事项,需按照盐边县本级预算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盐边县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 、鳡鱼彝族乡人大经费预算在党政办。
三、 鳡鱼彝族乡年初预留全部预留在党政办,如有零星增资及新进人员以及政府其他新增支出等,就在年初预留资金中作调整。
四、鳡鱼彝族乡总预备费全部预算在党政办,如当年本乡范围内,发生灾情或其他不可预料的事情,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在动总预备费中。
鱤鱼彝族乡人民政府财政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