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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镇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口径

发布时间:2020-04-30 来源:永兴镇财政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永兴镇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明确编制方法和填报口径、熟练运用编制软件、提高编制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现将2020年永兴镇部门预算口径说明如下。

  一、部门收入预算的编制

  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所有收入,以及上年结余资金(含财政拨款经费结余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应在部门汇总预算报表中予以相应冲销(注:只针对一级预算单位汇总二级预算单位时)。

  上年结余资金(含财政拨款经费结余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结余)、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实行差额编制办法。根据财税法规和收支管理政策,参考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和项目逐项、如实、足额测算编制本部门可组织的非税收入收取计划,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测算本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二、客观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永兴镇按照《盐边县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并以2019年11月为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准期。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采取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方法编制。

  (一)人员定员的确定

  在职正式人员按县财政应负担的实有人数确定;编内聘用人员根据县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应由县财政应负担的实有人数确定;离退休人员按县财政应负担的实有人数计算确定。

  (二)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根据单位性质和执行工资制度等情况,人员经费支出按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两个类别分别编制。

  (1)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在职人员:①工资总额=2019年12月份的直发工资中应发工资的财政负担部分(应扣除补发工资等一次性因素)×12+“十三月工资”(即一个月基本工资部分);

  ②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①”计算的工资总额×20%,

  ③社会保障缴费单位负担部分=“①”计算的工资总额×7.7%+在职职工人数×800元/人,年;(备注: 7.7%中医疗保险为7.5%,生育保险0.2%,800元/人,年为职工重病医疗保险补助).

  ④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职工2019年全年工资性收入×12%(其中:2019年新参加工作人员,从参加工作次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县人社局核定的月应发工资为缴存基数)。

  2019年全年工资金性收入=(按“①”计算的工资总额+2018年实际发放的目标绩效奖(发放的2018年度目标绩效奖)+2018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

  (2)退休人员:2019年11月退休职工统筹项目外退休待遇×12+社保缴费单位负担部分(退休人员人数×800元/人。年)。

  2.事业人员

  (1)在职人员:

  ①工资总额=2019年11月份的直发工资中应发工资的财政负担部分(应扣除补发工资等一次性因素)×12+2018年扣发的30%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金;

  ②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①”计算的工资总额×20%。

  ③社会保障缴费单位负担部分=(“①”计算的工资总额×9.5%+在职职工人数×800元/人,年);备注:9.1%为医疗保险为7.5%,失业保险0.6%,生育保险0.2%,工伤保险0.8%,800元/人,年为职工重病医疗保险补助).

  ④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职工2019年全年工资性收入×12%(其中:2019年新参加工作人员,从参加工作次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县人社局核定的月应发工资为缴存基数)。

  2019年全年工资金性收入=(按“①”计算的工资总额+2018年实际发放的目标绩效奖(发放的2016年度目标绩效奖)+2018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

  (2)退休人员:2019年11月退休职工统筹项目外退休待遇×12+社保缴费单位负担部分(退休人员人数×800元/人。年)。

  3、人员经费其他事宜

  (1)遗嘱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2019年11月实际发放情况计算全年数,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独生子女奖励费,如果单位在册正式职工有未年满18周年的独生子女,按每年6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助,

  (3)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分不编入我镇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后,单位向县财政局申报,县财政局审核拨付至本单位,由单位自行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

  (4)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经费在公用经费中自行解决。

  (三)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

  1、日常公用支出定额:

  (1)办公费:1400/人.年(按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计算)(包含消防基础设施购置等)

  (2)水  费:500元/人.年(按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计算)

  (3)电  费:800元/人.年(按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计算)

  (4)差旅费:4000元/人.年(按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计算)

  (5)会议费:全年85100元。

  (6)公务接待费:按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用经费”的2%计算。

  (7)离退休办公费:1000元/人,年

  (8)车辆维护费:10万/辆.年(包括保险费及油料费,按我镇实有车辆计算)。

  (9)公务交通补贴费:按2019年12月公务车改革在职人员各职级对应的补贴标准及人数计算,即(1200元/人×月×在职县(处)级领导人数+750元/人×月×在职科级人数+600元/人×月×在职科员及办事员人数+500元/人×月×在职机关工勤人数)×12月。

  2.日常公用经费的细化

  我镇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来年工作重点等,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厉行节约,打紧使用,统筹安排好各项费用额度,保证单位各项基本职能的履行和工作开展。其中:

  (1)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按(在职正式职工2019年12月应发工资×12+公务员十三月工资+事业人员扣发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2%计算,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工会经费”。

  (2)福利费:按在职正式职工全年基本工资总额×3.0%计算填列,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福利费”。

  (3)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我镇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并在2018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

  (4)为做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除支出事项实行定额管理外的公用经费,我镇根据实际情况按《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原则上不得在“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反映。

  (四)缺编补助

  永兴镇编制应有行政27名,工勤事业4名,事业编制20名,共计51名,实有编制为行政23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人员14名,事业工勤2名。共计44名。永兴镇缺编7名,参照缺编补助每名补助4万元,合计补助资金28万。

审核: 永兴镇   责任编辑: 永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