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28 来源:盐边县医疗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盐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盐边县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2022年3月15日盐边县财政局批复了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并对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作了明确要求。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将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级医保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政策。
4.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授权在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下进行目录增补和支付标准的调整。
5.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参与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承担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参与市级制定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参与拟订市级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组织拟订县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副厅级以上干部、县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照顾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医保局2022年重点工作。
1. 进一步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向省、市医保部门沟通汇报我县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积极争取医疗救助资金支持,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2.继续深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医保渠道,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手机等宣传媒介,向群众大力宣传普及医保报销范围、经办流程、待遇保障等惠民政策,为推动医保政策落实、惠民政策落地奠定良好基础。
3.全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围绕我县参保目标任务,构建医保、税务、扶贫开发、民政、残联、财政等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精准施策,进一步推动“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4.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强智慧医保建设,持续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日常审核结算工作。深化群众异地就医结算,加大医疗费用审核力度,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5.认真贯彻落实《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持续深入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有序推进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多措并举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6.做好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工作。根据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提供的名单,实时调整困难人员名单,确保医疗救助精准、及时、有效。
7.持续推进国家试点DRGs付费方式改革,转变医保支付方式,规范医院诊疗行为,降低群众就医费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8.组织实施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完成省市安排的集采药品采购任务,降低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
9.全面完成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信访维稳、重大风险防控、深化改革等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医保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医保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372.2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66.31万元,主要是2022年纳入年初预算项目增加,项目预算增加1111.4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2收入预算137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2.2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医保局2022年支出预算137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81万元,占18.28%;项目支出1121.40万元,占81.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2.2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2.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医保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2.2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66.31万元,主要是2022年纳入年初预算项目增加,项目预算增加1111.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5万元,占1.69%;卫生健康支出1320.63万元,占96.24%;住房保障支出28.43万元,占2.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3.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保障职工养老保险费用按时缴纳。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6.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保障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按时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保障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费用按时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县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其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50.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我县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对象报销其医疗费用等,减轻其医疗负担。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81.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单位日常工作运行费用等,以确保单位正常运行。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1.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干部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正县级领导干部医疗补助,村卫生室医疗保障业务系统网络通信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8.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公积金,保障职工公积金正常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县医保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公务接待费应逐年下降。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接待事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医保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医保局以及下属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82万元,增长25.42%。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医保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县医保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1.4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