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民政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盐边县民政局职能简介。
(二)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根据盐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盐边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预算,2024年3月15日盐边县财政局批复了2024年县级部门预算,并对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作了明确要求。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盐边县民政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级以下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乡(镇)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不再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行政管理职责。上述相关行政职责交由县民政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盐边县行政区划图。
(二)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大力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组织实施“阳光同行 呵护花儿成长”困境女童宜居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7-17周岁困境女童(包括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女童(包括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脱贫户)、农村留守女童家庭实施居住环境改造。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
2.认真抓好社会救助保障。全面落实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针对稳定脱贫脱困的救助对象稳步实施渐退,对标重病、重残、监测对象等重点人群,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增效,强化入户调查和业务培训工作,精准落实人员动态监测管理。加大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对因病、因学、因灾等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助力“消底、提低、扩中”。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落实,持续稳妥实施领导结对帮扶工作,强化部门统筹发力,持续深入推进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美好生活攻坚突破行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协力做好第五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根据即将召开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调度会议精神,9月底前完成盐边县—会理市,盐边县—盐源县,盐边县—东区、盐边县—仁和、盐边县—米易5段线界线勘定,召开边界联合检查会议,签订《睦邻友好公约》,实地踏勘进行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维修维护界桩、界点。11月底前完成联检资料汇总和联检报告上报工作。
4.持续推进县域内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成社会工作服务省级试点项目。继续实施永兴镇喇撒田社区和惠民镇银河村2023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能力”工程项目,指导2家承接机构按照任务书开展服务,并做好资料归档。二是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做好2024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动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工岗人员等参与考试。
5.修订制作盐边县行政区划、地形图和开展盐边县地名信息数据采集上图工作。按照行政区划图印刷工艺标准,将编制好的电子地图印刷为纸质版。持续指导各乡(镇)加大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力度,运用“乡村著名行动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小程序,广泛发动群众自主上传农家乐、民宿酒店、寄递物流点等乡村产业设施,更好服务乡村产业振兴。
6.开展“康辅工程”项目前期摸底筛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情况摸排,建立人员需求台账,统计上报省民政厅后按需配置康复辅具。
7.继续做好全省第二批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大力遏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不良习俗。计划在5月20日将现有婚姻登记机关搬迁到同缘公园婚姻登记中心,并开展一场婚俗改革活动。
8.擦亮盐边县“乡村振兴共富基金”招牌。做好盐边县“乡村振兴教育励志帮扶基金”慈善项目,规范盐边县慈善会管理,积极向省民政厅申报2024年慈善地域名片综合试点,指导盐边县慈善会取得自身免税资格和公开募捐资格,做好3A及以上社会组织评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盐边县民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盐边县康复院、盐边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盐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盐边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盐边县殡葬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盐边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355.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0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提标,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盐边县民政局2024收入预算435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07.64万元,占98.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9万元,占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43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29万元,占21.13%;项目支出3435.26万元,占78.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55.5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07.6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8万元、其他支出4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07.6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69.74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提标,项目资金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0.97万元,占96.6%;卫生健康支出70.4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76.28万元,占1.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55.3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533.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为9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儿童福利(01项)2024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老年福利(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3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80周岁以上老人津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养老服务(06项)2024年预算数为90.18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消防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4.6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春节走访慰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依法进行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款1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2项)2024年预算数为1875万元,主要用于: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村居民依法进行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临时救助支出(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居民实施救助,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2项)2024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41.5万元,主要用于:婚俗改革、绿色惠民殡葬。
1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4年预算数为38.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4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6.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0.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大型专题节目《地名天府》“地名.民族融合的记忆”攀枝花篇的拍摄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入户走访。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5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1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卡点值守、民政工作下乡督导检查、困难群众走访入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盐边县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盐边县民政局以及下属盐边县康复院、盐边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盐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盐边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盐边县殡葬服务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21万元,下降0.4%。
具体经费支出为:办公费5.25万元,印刷费4.26万元,水费1.09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1.24万元,差旅费9.8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7.99万元,福利费4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盐边县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盐边县民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盐边县民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预算3387.3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3387.3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行政运行(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儿童福利(01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老年福利(02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不足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养老服务(06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项)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项)指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2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临时救助支出(01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2项)指反映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1项)指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项)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229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2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