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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栏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盐边县XX幼儿园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2024年3月12日,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盐边县XX幼儿园(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在该当事人小吃间内发现有白芝麻、糖果等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因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清理处置超期食品,并给予: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审核: 王宇   责任编辑: 谢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