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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专栏

关于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的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来源: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冬季是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高峰时期,由于场所简陋,食品采购渠道复杂、贮存条件简单,厨师流动性大、加工操作不规范,聚餐人员数量多、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导致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盐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严把食品安全八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一、严把申报关。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型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将举办人、承办人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餐次、人数、厨师等人员情况、菜谱、主要原料来源及采购地点等内容向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二、严把卫生关。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动举办前,要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除污染物,保持举办场所环境整洁。

三、严把健康关。承办厨师要经备案登记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有发热、腹泻症状或患有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厨师及帮厨工作。要具备食品安全常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

四、严把采购验收关。应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处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严格查验把关并索取有效购货凭证,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不采购使用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使用川乌、草乌、附子、半夏、发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等毒性中药材或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使用自酿酒、自制泡酒,不采购使用未经备案登记管理的散装白酒;不采购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菜肴。

五、严把烧熟煮透关。需熟制加工的饭菜要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不加工食用生食水产品,不宜使用隔餐或隔夜的食品,确需使用要冷藏,使用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聚餐食品要按品种按规定要求进行留样。

六、严把危险物品关。醇基燃料要专人管理,非食品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当作食品误食引发安全事故。

七、严把文明用餐关。要文明聚餐,推行公筷公勺,不要酗酒,要节约用餐,践行光盘行动,不要浪费,上桌菜量应以够吃为准,防止大量过剩造成浪费。

八、严把问题报告关。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立即去往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并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乡(政府报告或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盐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113

审核: 王宇   责任编辑: 周语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