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边县委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月度分析促进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月度分析促进会议制度》已经十四届县委第1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中共盐边县委
盐边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月度分析促进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盐边县党政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全县重点工作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推进,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目的
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月度分析促进会议,主要是盐边县委、县政府领导集体讨论研究盐边重要事项、交流工作、互通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注重于群策群力推动工作,不代替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作出决策。
二、召开时间
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月度分析促进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三、参会人员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主要领导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组织安排
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月度分析促进会议由书记或县长主持,参加会议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人数应超过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目标督查办具体负责会议通知、收集研究的议题、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督查通报、简报)撰写、印发等工作。
五、主要内容:
(一)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全县的重大工作部署。
(二)听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上一月工作情况汇报及本月工作安排。
(三)讨论研究需要县委、县政府共同商议呈报上级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
(四)讨论研究推进工业、农业、旅游业、城乡建设、党的建设等全县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讨论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六)其它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六、议题提报
县委、县政府对口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充分研究协商后方可提出议题,议题收集提报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经书记或县长确定。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会议应按事先审查确定的议题议事,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三)与会人员须自觉遵守纪律,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讨论的具体情况以及未经会议批准传达和公布的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外人员泄漏,不得将会议上的不同意见对外扩散。
(四)县目标督查办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汇总,每月形成《督查通报》。
(五)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月度分析促进会议文件、材料,特别是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并按文档管理规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