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2021年
发布时间:2021-09-01 来源:县发改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盐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盐边府法发(2008)04号文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我局行政执法岗位已经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复议案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第三条 项目稽察、招投标、物价检查工作机构承办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第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案卷评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一般抽查数量不少于10件。实际案卷少于10件的按实际数量检查。
第五条 行政处罚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1、处罚主体是否合法;
2、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有果关系;
3、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6、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六条 行政许可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1、行政许可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3、行政许可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4、许可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5、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
6、是否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7、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七条 行政征收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1、收费主体是否合法;
2、行政收费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3、行政收费依据的原始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4、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
5、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法。
第八条 行政确认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1、行政相对人是否提出确认申请;
2、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
3、做出的确认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和法律真实;
4、是否出具文书并告知申请人;
5、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九条 行政复议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1、复议主体是否合法;
2、复议确认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因果关系;
3、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6、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第十条 案卷评查应当一案一评。案卷评查情况、评查得分及扣分理由应书面记录在评查表内,并由评查人签名。
第十一条 结合案卷评查情况,案卷评查工作机构应及时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每年年终制作案卷评查综合报告,并报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案卷评查采取满分为百分制的形式,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不满95分的,为良好;平均得分不满80分的为较差。
第十三条 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改正。案卷评查工作机构应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 案卷评查结果作为我局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计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