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3-08-30 来源: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1.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置,指导监督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会同盐边生态环境局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
2.与盐边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已确定由行业执法监督主管部门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 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
3.配合盐边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
4.牵头指导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5.负责县城园林绿化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