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通报2024年第一批2起典型违规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来源:县医保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县医保事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震慑效应,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曝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第一批2起医保违规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请各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增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附件:盐边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2起典型
违规案例的通报
盐边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盐边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4年第一批2起典型违规案例的通报
一、盐边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中旬,国家医保局下发限定性别类治疗项目异常数据线索,根据线索我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盐边县人民医院存在男性医保卡开女性药品“戊酸雌二醇片”,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85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版)》,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院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7.85元;2.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27.85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8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7.85元已全部上缴。
二、盐边县格萨拉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中旬,国家医保局下发限定性别类治疗项目异常数据线索,根据线索我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盐边县格萨拉中心卫生院存在男性医保卡开女性药品“妇科千金片”“益母草颗粒”,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43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版)》,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院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7.43元;2.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27.43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4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7.43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