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用品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全县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酒店(宾馆)、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等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决策部署,特向全县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馆)、新华书店、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等企业:
一、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印发盐边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及年度重点任务的通知》(盐边发改 〔2020〕287号),在餐饮、住宿、零售等领域内,对标对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要求,争当“禁塑”行动践行者。
二、到 2022 年底,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桌布、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三、到 2022 年底,星级酒店宾旅馆等住宿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水杯、垃圾袋,客房禁止使用带一次性塑料包装的洗漱用品、塑料洗衣袋,餐厅堂食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桌布,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 2025 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四、加强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竹浆纸一次性杯子餐具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希望全县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酒店(宾馆)、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等企业,充分认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用品”工作的重要意义,以“环保功在千秋、禁塑人人有责”的担当,强化各自行业源头管控,以行业的自觉行动推动全社会“禁塑令”实施成效。
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