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3-18 来源: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一是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需要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调整盐边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将12个乡(镇)纳入成员单位,充实了联席会议力量,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按照市公审办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清理评估涉购车补贴政策措施的通知》,确保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到位。
(二)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1.开展增量审查备案。县公审办严格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备案制度(暂行)》(攀公审办〔2021〕6号)要求,实行季报制度,动态掌握全县审查工作运行情况。2023年县政府及县级各成员部门需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共104件(部门起草72件,代县政府起草32件),经审查,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
2.开展存量清理工作。一是按照县委十五届第47次常委会会议有关工作要求,县公审办督促各成员单位对2020年以来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签订的引资协议等文件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共清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18件(其中2020年28件,2021年25件,2022年44件,2023年21件)。二是按照市公审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粮食流通领域政策和涉及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等是否存在开展政府采购时违规支持本地企业、依据税收贡献对特定企业违规奖补、对企业迁出设置障碍、要求企业进驻时承诺期限、要求企业在当地高额投资或将产品按指定价格供应特定项目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清理。经清理,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100件(其中涉及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87件),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粮食流通领域政策方面暂未出台任何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
3.配合开展第三方评估。一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成员单位相关资料,在指定网站上传评估资料。二是配合市公审办开展与重庆市交叉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上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从评估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但被抽中的县经合商务局代县委、县政府起草的《关于印发<盐边县“2023服务业发展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盐边委办〔2023〕29号)、县共富办(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的《关于印发<盐边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推进新型工业化、绿色化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10个工作推进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共富办发〔2023〕1号)、县发展改革局代县政府起草的《关于印发<盐边县康养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盐边府发〔2021〕40号)、县农业农村局代县政府起草的《关于印发<盐边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盐边府发〔2022〕47号)四份文件中部分内容有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情况,在评估公司反馈正式结果后,县公审办印发《关于对2023年攀枝花市与重庆市大足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交叉互评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并督促相关起草单位进行整改,目前整改情况正在收集整理中。
4.针对重点领域,制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示。一是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共享(电)单车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提示函》,对做好共享(电)单车领域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提示,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准确把握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二是为进一步做好购车补贴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点对点提醒相关部门开展涉购车补贴政策措施清理评估,2021年以来我县未出台涉购车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履行联席会议职责,开展宣传培训。
一是通过线下集中宣传、张贴主题海报等方式,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10余册,张贴主题海报10余张,受众230余人次,有力提升辖区群众对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筑牢公平竞争理念。二是12月22日,县公审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部门通报与重庆大足区交叉评估反馈问题,总结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强化举措落实,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三是组织全县38家成员单位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1次,提升政策把握能力和审查工作效率,有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公审办将以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委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的重要部署,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一)持续强化存量清理。不定期开展存量政策措施的清理,确保妨碍经济高质量发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应清尽清、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二)持续推进增量审查备案。督促成员部门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审尽审”,加强对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在起草过程中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严格进行自我审查。
(三)持续加强培训提能。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审查队伍政策把握能力和审查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全县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
(四)持续强化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以多种方式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主体、消费者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为破除地方保护、防止行政垄断、制止市场垄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依托“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处理回应涉及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向社会公开每一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