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盐边县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新增安置人员2024年9月至12月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2 来源: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480号、《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盐边人社发〔2024〕6号)文件要求,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各乡镇申报的2024年9月至12月63名乡村振兴公益性新增安置人员岗位补贴进行了初审,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拟拨付补贴资金8.88万元。现将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1日。如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个人银行账户(社保卡)。
联系方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富 0812-5250090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隆航 0812-8653913
附件:盐边县2024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新增安置人员9-12月岗位补贴公示名单(63人).xlsx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