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0 来源: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由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盐边县野麻地项目区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第二次)项目现已竣工。该项目施工单位向我局申请退还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44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从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退款。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
投诉电话:0812-8657658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撰稿人:沙福寿;审核人:张若愉;审签人: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