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盐边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2023年10月至12月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攀人社发〔2021〕480号、《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盐边人社发〔2022〕93号)文件要求,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各乡镇申报的2023年10至12月803名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进行了初审,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拟拨付补贴资金96.36万元(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514人61.68万元,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贴289人34.68万元)。现将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6日。如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个人银行账户(社保卡)。
联系方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陈富 0812-5250090
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隆航 0812-8653913
附件: 盐边县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10-12月岗位补贴公示名单(514人).xlsx
盐边县2023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10-12月岗位补贴公示名单(289人).xlsx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