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0年8月艾滋病病毒感染 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229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0年8月艾滋病病毒感染
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川民发(2015)198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攀民政〔2013〕40号)、(攀民政〔2013〕91号)、(攀民政〔2016〕26号)、(攀民政〔2019〕80号)等文件精神,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费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的范围。2020年合计1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900元,发放8月基本生活费0.09万元。该资金由县民政局在2020年8月直接发放到艾滋病儿童监护人账户中。
特此通知
附件:盐边县2020年8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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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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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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