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盐边县财政局关于盐边县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项目实施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08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155号 签发人:王鑫 彭道华
盐边县民政局 盐边县财政局
关于盐边县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
项目实施情况的说明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现将盐边县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盐边县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项目于2015年上报入库,因业主自身及供地等原因,将首次申报用地约180亩调整为48.6亩(一期),并于2016年5月10日由县发改局立项备案(川投资备案【51042216051001】0012文);县国土局对位于红格镇红格村一组村民土地48.6亩项目用地进行了调规,报攀枝花市政府批复同意调规(攀府函〔2016〕145号文)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项目选址调整
2017年8月,该项目按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7〕43号)文件要求补充入库资料,但由于48.6亩土地需向省国土资源厅报批,报批时间长,2017年8月底,县政府安排重新在红格镇存量土地上进行选址。
由于红格基准地价过高,经县政府同意,书面报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建设地址进行调整(《盐边县民政局 盐边县财政局关于请求调整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项目建设地址的请示》盐边民政〔2017〕255号),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项目原选址地“盐边县红格镇红格村红格村民小组”调整到“欧方营地”现有土地中进行建设,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至今未批复。
< >2019年8月,经书面报送县财政局暂不实施该项目《盐边县民政局关于盐边县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项目退库的函》(盐边民政函〔2019〕44号),并请求申请退库处理,该项目于2019年9月25日经省PPP中心同意退库成功。
盐边县民政局 盐边县财政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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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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