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预算解决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 照料护理经费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54号 签发人:王 鑫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预算解决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
照料护理经费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9年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低限的通知》(攀民政〔2019〕136号)精神,经县政府第18届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我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确定为三档(全自理)为50元/人/月,二档(半护理)为80元/人/月,一档(全护理)为120元/人/月。现特请示县政府预算解决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如下:
一、全自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
全县共有三档全自理城乡特困人员876人(截至3月10日数据),照料护理标准50元/人/月,全年需经费52.56万元。
二、半护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
全县共有二档半护理(三级、四级残疾人)城乡特困人员127人,照料护理标准80元/人/月,全年需经费12.192万元。
三、全护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
全县共有一档全护理(一级、二级残疾人)城乡特困人员319人,照料护理标准120元/人/月,全年需经费45.936万元。
以上三档全自理、二档半护理、一档全护理城乡特困人员共计1322人,全年需预算解决照料护理经费110.688万元。
妥否,请示。
附件:盐边县2020年1至12月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预算表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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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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