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解决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1月临时价格补贴经费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42号 签发人:王 鑫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解决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1月临时价格补贴经费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发放1月临时价格补贴的通知》(攀发改价格〔2020〕10号)文件要求,现特请示县政府解决2020年1月城乡低保人员、农村特困人员临时价格补贴经费。
一、农村特困人员
截至2020年1月底,1月健在的农村特困人员有1285人,1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36元/月/人,1月农村特困人员共需临时价格补贴经费46260元。
二、城市低保
截至2020年1月底,1月在册的城市低保户有845人,1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54元/月/人,1月城市低保户共需临时价格补贴经费45630元。
三、农村低保
截至2020年1月底,1月在册的农村低保户有3900人,核减优抚对象27人,实际1月符合享受价格补贴人数为3873人,1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36元/月/人,1月农村低保户共需临时价格补贴经费139428元。
以上几项合计1月需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经费231318元。
妥否,请示。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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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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