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农村敬老院临时人员签订合同工作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46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农村敬老院临时人员签订合同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县人事局核定县民政局农村敬老院临时人员计划编制69名,按县人事局要求,所聘用临时人员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为了便于管理,从2020年1月起由县民政局与敬老院所聘用的临时人员签订合同,同时新增人员经县民政局党组会研究后签订合同,临时人员工资年初由县民政局与县财政局协商提前告知预算到各乡(镇)政府,请各乡(镇)敬老院将临时人员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报县民政局签订。
特此通知
附件:盐边县农村敬老院临时人员聘用合同书。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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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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