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盐边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盐边县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关于对盐边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攀枝花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10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对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本次运价核定的意见,以便分析和评估风险因素,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决策事项
(一)决策事项名称。
盐边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
(二)运价核定的背景。
近年来,盐边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对于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就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我县城区改造和市民出行需求,我县巡游出租汽车已于2022年2月更新为新能源出租车,但由于购车成本增大,人工、配件、修理费用增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营运成本大幅增长,驾驶员营运收入下降。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核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对于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积极性、维护行业稳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维护行业稳定,规范出租车价格行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按法定程序开展运价核定工作。
(三)根据圣源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成本监审和预测结论,参照市区和米易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水平,在综合考虑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对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如下:
1.起租价:5.00元/车;起租里程(基本运程)2公里;超出起租里程后每公里租价为2元,计价器每0.5公里计费一次,每次为1元。
2.夜间价:为22:00至次日6:00(起步价六元)。
3.等候费
(1)出租汽车未行驶计价,乘客要求等候,其免费等候时间为10分钟,超出10分钟每2.5分钟按车公里租价50%计费一次,不足2.5分钟的不予计收。(每2.5分钟计费一元)
(2)出租汽车行驶中,因道路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为0至12公里/小时)时,每2.5分钟按车公里租价50%计费一次,不足2.5分钟的不予计收。(每2.5分钟计费一元)
4.单程返空费:出租汽车单程行驶5公里以内的(含5公里)的,不收取单程返空费,超出5公里的,按车公里运价的50%计算加收单程返空费。
5.过路过桥费由乘客承担。
6.包车费:超出城区范围实行乘、运双方协商运价。(城区范围:北面至水厂、西面至二号桥、东面至动车站)
7.重大节假日运价标准:春节假期(假期以县政府文件为准),执行浮动运价,实行每单加收3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出租车运价核定的意见和建议;
(二)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对司机的影响;
(三)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对公众出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四)其它方面的影响。
三、公示说明
(一)征收意见范围:我县辖区的各单位、出租车公司及驾驶员、居民、学生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二)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三)公众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盐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西环北路6号
联系人:袁青腾 电话:0812-388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