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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盐边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盐边县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关于对盐边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攀枝花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10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对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本次运价核定的意见,以便分析和评估风险因素,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决策事项

(一)决策事项名称

盐边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

(二)运价核定的背景。

近年来,盐边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对于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就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我县城区改造和市民出行需求,我县巡游出租汽车已于20222月更新为新能源出租车,但由于购车成本增大,人工、配件、修理费用增加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营运成本大幅增长,驾驶员营运收入下降。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核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对于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积极性、维护行业稳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维护行业稳定,规范出租车价格行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按法定程序开展运价核定工作。

(三)根据圣源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成本监审和预测结论,参照市区和米易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水平,在综合考虑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对我县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如下:

1.起租价:5.00/起租里程(基本运程)2公里超出起租里程后每公里租价为2元,计价器每0.5公里计费一次,每次为1元。

2.夜间价:为22:00至次日6:00(起步价六元)

3.等候费

1)出租汽车未行驶计价,乘客要求等候,其免费等候时间为10分钟,超出10分钟每2.5分钟按车公里租价50%计费一次,不足2.5分钟的不予计收。(每2.5分钟计费一元)

2)出租汽车行驶中,因道路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为012公里/小时)时,每2.5分钟按车公里租价50%计费一次,不足2.5分钟的不予计收。(每2.5分钟计费一元)

4.单程返空费:出租汽车单程行驶5公里以内的(含5公里)的,不收取单程返空费,超出5公里的,按车公里运价的50%计算加收单程返空费。

5.过路过桥费由乘客承担。

6.包车费:超出城区范围实行乘、运双方协商运价。(城区范围:北面至水厂、西面至二号桥、东面至动车站)

7.重大节假日运价标准:春节假期(假期以县政府文件为准),执行浮动运价,实行每单加收3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出租车运价核定的意见和建议

(二)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对司机的影响

(三)巡游出租车运价核定对公众出行、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四)其它方面的影响。

三、公示说明

(一)征收意见范围:我县辖区的各单位、出租车公司及驾驶员、居民、学生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二)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三)公众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盐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西环北路6

联系人:袁青腾         电话:0812-388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