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节前安全检查 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发布时间:2020-01-19 来源:盐边县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2020年1月14日至1月17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段世祥带队,局法规安全股、县地方海事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相关人员参加,针对春节和“春运”水路、道路运输安全、消防、应急、环保、反恐防暴等工作对全县7个有船乡镇、7家水路运输企业、重点船舶、码头、车站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检查乡(镇)政府、水运企业、码头、车站的“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运输运力储备、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二是对近期水上、道路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检查重点码头、车站、渡口、船舶、农村客运、救生、消防、反恐防暴等情况。
根据此次督查情况,结合“春运”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特点,副局长段世祥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海事部门应认真落实“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现场安全巡(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客运船舶严格执行“六不发航”“两线一牌”及“救生衣行动”规定;二是有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站要对渡口、渡船、自用船舶、各水运企业及所属船舶实现100%检查,重点检查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和客渡运码头、趸船、栈桥(跳板)、系缆桩、油类储存等情况,并形成检查工作台账;三是各水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春节前要对所属营运船舶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船舶航行时严格执行救生衣“双百”规定,严禁超载、夜航、冒雾航行,舱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确保春运水上安全。四是运输管理部门要提高服务,严格落实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开包验视等制度,严禁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做好车站环保、消防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