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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边县统计局 关于发布《盐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边县统计局

关于发布《盐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

主要数据公报》的通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请示委、政府同意,并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将《盐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印发给你们。相关数据将同步于盐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附件:盐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盐边县统计局

 202268日           

 

 

盐边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5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34360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4985.33公顷(37.48万亩)。其中,水田3981.39公顷(5.97万亩),占15.93%;水浇地16.43公顷(0.02万亩),占0.07%;旱地20987.51公顷(31.48万亩),占84.00%。耕地面积占比较大的乡镇是红格镇、渔门镇、永兴镇、格萨拉彝族乡、红果彝族乡、新九镇,占全县耕地的67.34%。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24985.33公顷(37.48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24985.33公顷(37.48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17.22公顷(0.6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93.77公顷(1.94万亩),占5.1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438.43公顷(11.16万亩),占29.7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351.15公顷(12.53 万亩),占33.4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484.76公顷(11.23万亩),占29.96%。

(二)园地29131.58公顷(43.70万亩)。其中,果园16625.24公顷(24.94万亩),占57.07%;茶园489.88公顷(0.73万亩),占1.68%;其他园地12016.65公顷(18.02万亩),占41.25%。园地主要分布在渔门镇、桐子林镇、红格镇、永兴镇、国胜乡、红果彝族乡,占全县园地的75.49%。

(三)林地230046.60公顷(345.0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81575.08公顷(272.36万亩),占78.93%;竹林地118.96公顷(0.18万亩),占0.05%;灌木林地27998.81公顷(42.00万亩),占12.17%;其他林地20353.75公顷(30.53万亩),占8.85%。林地主要分布在渔门镇、永兴镇、红宝苗族彝族乡、格萨拉彝族乡、国胜乡、红果彝族乡,占全县林地的68.12%。

(四)草地21053.08公顷(31.58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4996.07公顷(22.49万亩),占71.23%;其他草地6057.01公顷(9.09万亩),占28.77%。草地主要分布在格萨拉彝族乡、红宝苗族彝族乡、红格镇、国胜乡,占全县草地的66.45%。

(五)湿地165.15公顷(0.25万亩)。其中内陆滩涂165.15公顷(0.25万亩),主要分布在渔门镇、红格镇,占全县湿地的50.5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73.21公顷(10.46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72.17公顷(0.71万亩),占6.77%;村庄用地4933.44公顷(7.40万亩),占70.75%;采矿用地1532.60公顷(2.30万亩),占21.9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5.00公顷(0.05万亩),占0.50%。

(七)交通运输用地2993.78公顷(4.4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5.82公顷(0.07万亩),占1.53%;公路用地1198.69公顷(1.80万亩),占40.04%;农村道路1741.65公顷(2.61万亩),占58.18%;港口码头用地2.16公顷(0.003万亩),占0.07%;管道运输用地5.46公顷(0.01万亩),占0.1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132.19公顷(12.2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172.28公顷(4.76万亩),占39.01%;水库水面4431.08公顷(6.65万亩),占54.49%;坑塘水面313.65公顷(0.47万亩),占3.86%;沟渠122.37公顷(0.18万亩),占1.50%;水工建筑用地92.81公顷(0.14万亩),占1.14%。红格镇、渔门镇、永兴镇、红果彝族乡、共和乡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71.4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

●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

●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