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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0-01-07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附件2

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1

土地、矿产、森林违

法案件的查处

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会同有关部门立案处理重大违法案件,执行有关行政处理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xx违法占用xxxx村基本农田20余亩修建厂房,已初步硬化。因占用基本农田超过规定面积,构成犯罪,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依法移送县公安局,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县水利局

在水土保护区内非法占地或开采、堆码的行为进行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

对破坏耕地程度进行鉴定

 

县公安局

对自资源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人民法院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县检察院

对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纪委监委

对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矿产资源综合开发与监管

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审(批)核采矿权许可,并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某个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可以开采的矿山,由县自然资 规划和林业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现场踏勘,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负责相关方案的前期编制,县水利局负责周边水利设施安全范围认定,县公安局负责公共安全,及下一步爆破用炸药的确认,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规范,盐边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是否符合规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有无危及道路安全的可能性,无问题后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组织矿权的招拍挂。采矿权新立后各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责任,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县水利局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水利设施的安全和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

 

县公安局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公共安全,特别是爆破用炸药的监督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

要求矿产资源开发不得危及道路安全,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

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

 

3

耕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

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负责组织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占补平衡的监督检查、考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0879号)

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负责组织对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占补平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协助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建设和监测

 

县统计局

负责协助对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

 

4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

征收征用

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组织建设用地报批相关资料向市、省人民政府上报

 

如:报批盐边2014年第1批城市建设用地,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负责资料整理和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编制、审核和实施工作;负责对财政统筹的社保资金的收缴和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业务办理工作;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再就业培训工作

 

5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县自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同县级相关部门,编制两案;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规划编制;指导乡(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审核、批准或申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某地连降大雨,引发了山体滑坡。县地质灾害值班室接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按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规定,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迅速将灾情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主要领导,

 

5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负责职责范围内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管,对职责范围内建筑边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由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牵头,民政、建设、水利、交通、公安、气象、

安监、公安、卫生、食药、消防、电信、电力等相关部门和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参加,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机构根据乡(镇)上报的灾情信息,准确掌握灾情位置、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根据灾情规模,决定派出抢险救援队伍现场援救。根据乡(镇)上报的灾情实时监测数据,通过专家会商,决定抢险救援方案和对策意见。县级有关部门会同公安、建设、水利等部门和基层政府、基层组织,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做好警戒工作,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物资、生活保障组对紧急避险的群众进行了妥善安置,卫生、食药等负责卫生防疫,通信、电力负责相关保障工作。受灾区域群众妥善转移后,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专家会商,领导小组决定解除预案。后续调查和治理工作由乡(镇)负责。

  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5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按照工程建设监管程序对交通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职责范围内边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县水利局

负责按照工程建设监管程序对水务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职责范围内边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安全维护和应急抢险进行监督管理。

 

县民政局

负责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县公安局

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和受灾区域的交通管制。

 

县财政局

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上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方案,监督专项资金管理。

 

 

 5

地质灾害防

治管理

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准确的气象预报信息。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5

县审计局

负责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和综合防治体系项目的审计。

 

县卫生计生局

负责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做好药品供应工作。

 

县人武部

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县武警支队

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县消防支队

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县电信公司

负责受灾区域通信保障。

 

县电力公司

负责受灾区域电力保障。

 

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负责审核用地预审资料,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国家产业政策及供地政策,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是否压覆矿床以及地质灾害等情况。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7 

张三欲申请某项目立项,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预审资料进行审查,对于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需备案类的建设项目由发展和改革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和核准类建设项目,不用提交上款资料,直接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局

1.审批类: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由县发改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2.核准类: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3.备案类: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县发改局负责提供项目备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