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盐边县新九镇XJ-C-a-02地块规划条件 论证事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盐边县新九镇XJ-C-a-02地块规划条件
论证事宜的公示
盐边自规〔2024〕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将盐边县新九镇XJ-C-a-0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事宜公示如下。
- 一、公示地点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示栏)
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面谈、电话、网站、邮寄或送达方式反馈至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反馈有关公示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2室,联系人:苏峰,邮编:617100,联系电话:3968834
特此公示。
附件:盐边县新九镇XJ-C-a-02地块规划条件论证事宜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盐边县新九镇XJ-C-a-02地块规划条件
论证事宜公示说明
一、项目背景
为了提升新九镇区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城镇功能,拟将镇区约3亩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完善镇区商业服务功能。该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但无相关规划覆盖,缺乏规划控制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对其进行规划指标研究论证,以确定用地规划条件,为下一步工作提供规划许可。
二、主要内容
论证地块位于盐边县新九镇区南侧入口,紧邻镇区道路,距离高速下线口约1.2km,距离新九镇人民政府约0.6km,面积2112.50㎡(3.2亩),场地平坦,适宜建设。用地北侧为汽修厂,南侧为新九镇污水处理站,西侧为农田,巴拉河自北向南流入金沙江。
论证后:用地地块编码为XJ-C-a-02,用地面积为2112.50㎡,用地代码0901(商业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开口方向:东。
区位图
论证范围周边现状
论证后用地布局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