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25 来源: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诚信责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分解任务;出台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红黑名单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和政策文件,如:《盐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盐边县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盐边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
(二)搭建信用信息平台。推进资源共享,利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平台开办“信用盐边”专栏建设。
(三)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整治化解。红格镇新隆村村民委员会、红格镇昔格达社区岔河村民小组 2 起双方已签协议化解。对1起逾期未化解的,县信联办发出《联合惩戒通知》,对失信人鱤鱼彝族乡大洼村马鞍田合作社进行联合惩戒,并要求鱤鱼彝族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督促整改。
(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印发《盐边县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在红格镇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 工作。
创建对象:红格镇加油站至红格桥主街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和商户。示范街商户共计125户(企业8户,个体户117户),从业人员347人。
建设模式: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推进。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格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等。
主要工作:通过开展诚信专项治理、诚信宣传教育、开展诚信承诺、树立标志标牌、评选“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推进诚信示范街区创建工作。
盐边县市场监管局、红格镇作为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牵头部门与示范点,积极开展创建落实工作,分别成立了“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前往米易就“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展开经验交流学习。走入现场实地查看,完善基础台账,制定《“诚信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创建标准、宣传标语、承诺书、申报表。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动员商户参与创建。盐边县市场监管局、红格镇于11月初就评选办法、评比标准、承诺书、申报表、示范牌及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细化安排。
二、存在问题
(一)社会诚信意识不高。总体来看,社会诚信的基础教育不足,诚实守信没有成为社会的普遍价值观,诚信意识还不高,城乡居民对社会信用方面的具体知识缺乏必要的学习了解,不知道如何获取信用信息,不懂得如何使用信用知识、信息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获得利益。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的现象在社会上、在某些行业和部门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决,欠账后一走了之,甚至以赖账为荣。
(二)诚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国家、省、市针对个人、企业及公共信息征集、管理、使用等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在信用市场监管和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也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文件,严重制约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
(三)部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各个地方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因此必然受到相关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以及部门工作性质的限制,导致信用建设工作尚处于被动的局面,多数部门并没有真正实质性开展信用建设工作。
(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实现彻底整治化解难。今年盐边县开展了3起基层组织失信问题的处置化解,红格2起已签协议化解,而鱤鱼彝族乡大洼村马鞍田合作社由于缺乏偿还通力,且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意见分歧较大,而转让费已经分到全社农户,涉及人员多,利益矛盾复杂,社员有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残疾人,资金清收难度大,导致一个基层组织即未执行法院裁决,也未能达成和解。
(五)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推进慢。具体指导创建的工作人员工作经验尚缺,有待于完善提高;部分商户对创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关心受益多少,积极性不高,创建工作人员在督导工作中存在着一定难度。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依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构建包含征信活动、信息标准、共享与披露、信用奖惩、市场监管等内容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利用新闻网、电视台、微信等主流新闻媒体,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和党政机关人员信用知识培训,带头守信、模范守信。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和教育,不断夯实诚信建设基础。
(二)坚持化解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加强与县法院等单位的配合,做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整治,督促涉案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力度,拓宽化解处置渠道和措施,沟通调解、说服教育,落实必要的联合惩戒措施,促进问题化解到位。
(三)推进红格镇“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工作。加强组织保障,狠抓措施落实,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经营户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创建氛围。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完善制度,常态化、标准化开展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