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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盐边县乡村振兴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批复》(攀编发〔2021〕16号),经2021年7月30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14届21次会议研究。

一、职责划转

(一)将原县扶贫开发局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划

到县水利局。职责划转后,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

(二)将县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移民规安采煤沉陷区综合

股承担的“移民群众信访接待,调查回复、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库区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移民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群众信访举报的查处等工作”职责划转县水利局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将县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移民规安采煤沉陷区综

合股”承担的“牵头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做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乡(镇)做好采煤沉陷区群众来信来访及维稳工作”职责划转到内设机构扶贫开发股承担。

(二)撤销县乡村振兴局“移民规安采煤沉陷区综合股”

和“移民后期扶持股”2个内设机构。

调整后,县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 3个(办公室、扶贫开发

股、计财审计监察股)。

、所属事业单位调整

将原县扶贫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盐边县扶贫移民服务中心的隶属关系调整为由县乡村振兴局管理。主要职责为:负责

全县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乡村振兴电子档案(库)建设及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负责煤炭采空沉陷区综合治理辅助支持和服务工作。

其余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