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指导乡镇做好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盐边县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切实做好当前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解决受灾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将县委、县政府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受灾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1月7日,县应急管理局一行到各乡(镇)指导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指导组要求,一是各乡(镇)要严格遵守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报县应急管理局审定的程序,切实做好资金发放工作,并强调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需从“一卡通”发放的工作原则;二是各乡(镇)要做好各村组的指导工作,管好用好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三是不得平均发放,预留资金;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现象发生;四是各乡(镇)要将2019年县扶贫开发局统计的94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受灾户全部纳入统计;六是各乡(镇)务必在2020年1月15日前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让受灾困难群众平安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