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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门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大气污染防治暨春节烟花爆竹禁放

发布时间:2018-02-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渔门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大气污染防治暨春节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会议精神

 

为保障空气质量,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渔门镇重点从安排部署、宣传引导、督促检查三个方面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27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暨春节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会议精神。

迅速安排部署。按照县环保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倡议书宣传的通知》要求,利用26日渔门镇2017年村(社区)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迅速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居)及时通过村村响、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春节期间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宣传引导工作,将“春节期间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的倡议书”在村民过往密集场所和路段进行张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并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电子显示屏、政府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全面位宣传倡议书和县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让广大群众知晓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违放法律责任和监督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倡导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为改善空气质量不放和少放烟花爆竹。同时开展燃放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强化监督检查。组织镇安监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消防队等执法部门对全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资质,店内有无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完好,是否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规范市场秩序,消除烟不安全隐患。结合春节值班,明确烟花爆竹重点监控区域,开展巡查检查,对违规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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