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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门镇人民政府关于盐边县环保督察处置组交办盐边环督案转〔2017〕26号案件查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渔门库区垃圾成灾查处情况

  (一)交办案件事项。渔门镇于2017年8月14日收悉县环督督察处置组(盐边环督案转〔2017〕26号)交办的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台微友李维并反映“渔门库区垃圾成灾”问题后,渔门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问题调查处理,并于8月15日上午将问题查处情况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反馈县督办处置组第三现场督办组。

  (二)查处对象基本情况。渔门镇二滩库区水域面积40平方公里,占二滩库区水域面积的37%,是盐边县水域面积最大的乡镇,分别与鳡鱼乡村、国胜乡、永兴镇、惠民乡相邻,库区沿线有朵古、犀牛、团结、三岔口、居委会、岩朗、柏林、狮子堡8个村(居),受水位上涨和降雨冲刷等影响,每年形成近3.5万平方米的垃圾漂浮物带。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近年来,我镇每年在7至12月组织人员对辖区水域漂浮物进行集中打捞清理。

  (三)调查核实情况。渔门镇2017年水域漂浮物打捞工作从7月17日开始,库区沿线8个村(居)坚持每天组织人员开展漂浮物打捞和沿岸垃圾清理工作,截止8月13日,已累计打捞漂浮物和清理沿岸垃圾1672.3吨。

  (四)存在的问题。由于渔门镇位于国胜乡、永兴镇、惠民乡下游,并处于二滩库区的回水湾,受持续降雨、水流、风向影响,致使上游乡镇水域部分漂浮物和被雨水冲出的各类垃圾在渔门境内水域大量聚集,雨一来、风一来,马上就有漂浮物冲刷而至,造成渔门水域打捞反复出现漂浮物。

  (五)处理整改情况。渔门镇根据库区水域反复出现漂浮物的实际,始终将漂浮物打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坚持,切实保护二滩库区水体质量。

  二、农村大量用田地修建坟墓,又占耕田,又影响环境查处情况

  (一)交办案件事项。渔门镇于2017年8月14日收悉县环督督察处置组(盐边环督案转〔2017〕26号)交办的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台微友李维并反映“农村大量用田地修建坟墓,又占耕田,又影响环境”问题后,渔门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问题调查处理,并于8月15日上午将问题查处情况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反馈县督办处置组第三现场督办组。

  (二)查处对象基本情况。渔门镇辖18个村(居),根据2003年7月盐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盐边县殡葬管理规定》,我镇渔门居委会、三岔口村弯庄村民小组和三岔口村民小组为火葬区,其余村实行土葬改革,利用荒坡规划土葬区,建立公益性公墓,禁止乱埋乱葬。

  (三)调查核实情况。渔门镇在殡葬管理工作中,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市、县殡葬管理规定,向广大村民宣传殡葬政策,做好火葬推行工作。部分村民群众因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确有个别群众占用耕地修建坟墓的情况,但此类情况多为老坟,修建时间久远,其中部分老坟有后期村民清明节修墓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农村部分老人固守“盖棺事定,入土为安”和“墓地风水”老传统,致使占用耕地修建坟墓。

  (五)处理整改情况。在今后的殡葬管理工作中,渔门镇将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村民移风易俗、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倡导火葬,有效保护土地。

  真诚感谢网友对渔门镇工作的监督和关心,我镇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渔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