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九镇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发布时间:2020-03-25 来源:新九镇党政办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新九镇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3月24日,新九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学习会。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罗君主持,各村支部书记、文化管理员、志愿者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建昌同志(宣文中心主任已退休)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涉及到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并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重点强调了镇级文化主管部门职责,以及镇、村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开放和服务要求。
罗君书记强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文化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基本性重要法律,对于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服务、创新服务方式等诸多方面具有指导性意义。进一步促进全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推进我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会议要求,各村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保障法的贯彻落实,会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学习,把此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抓好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要健全机制,加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方位宣传,让依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念深入人心。
通过学习,能够大家更加了解到文化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基本性的重要法律,对于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今后,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使创建工作取得积极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