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2018年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时间:2019-03-07 来源:盐边县环境保护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我县对磨石箐空气监测点位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10、CO、O3、PM2.5六项污染物,监测有效天数为364天,其中优的天数为321天,良的天数为41天,超标天数为2天。SO2年均浓度为15μg/m3,NO2年均浓度为12μg/m3,PM10年均浓度为35μg/m3,PM2.5平均浓度为21μg/m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1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91μg/m3。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Ⅱ级标准评价,2018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9.45%。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2018年,根据雅砻江3个河流断面(雅砻江、二滩、柏枝)和3个湖库断面(鳡鱼、红壁滩下、二滩)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评价,全年各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8年,我县共有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盐边水厂)和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国胜乡鱼洞、惠民乡清香水库、箐河乡象鼻子、新九乡高堰沟、渔门水厂、永兴水厂和新九乡大龙塘沟)。
我县每季度对盐边水厂进行水质监测,每半年对国胜乡鱼洞、惠民乡清香水库、箐河乡象鼻子、新九乡高堰沟、渔门水厂、永兴水厂和新九乡大龙塘沟进行水质监测,并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进行评价,全年除惠民乡清香水库下半年监测总磷超标外,盐边水厂、国胜乡鱼洞、箐河乡象鼻子、新九乡高堰沟、渔门水厂、永兴水厂和新九乡大龙塘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我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有效测点106个,交通干道噪声有效测点14个,总长度8.7km。按《环境噪声检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进行评价,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年均值52.7dB(A),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二级标准(50.1-55dB(A)),总体水平较好;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夜间年均值44.9dB(A),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二级标准(40.1-45.0dB(A)),总体水平较好;交通干道噪声昼间年均值64.8dB(A),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一级标准(≤68.0dB(A)),总体水平好;交通干道噪声夜间年均值57.6dB(A),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一级标准(≤58.0dB(A)),总体水平好。